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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8 16:39:25
本报吉安讯 廖海华 记者刘振涛报道:近日,新干县一名老翁曾某(现年73岁)因参与拐卖多名智障妇女,被新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罪同伙武国富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乐安县公溪镇农民武某注意到一些患残废和智障女子流浪街头,梦想着拐卖妇女发不义之财。在寻找买主的过程中,武某结识了新干县七琴镇村民曾某。此后,武某流窜各地物色沿街乞讨的智障妇女,七旬老汉曾某则打着帮人做媒的幌子寻找买主。
2009年9月22日,武某、曾某两人在新干县城某超市附近看见一名流浪哑女,遂将该女子骗至曾某家中,帮其换上新衣服,然后将其以1440元卖给了一残疾村民做老婆。
此后的两个月内,武某和曾某合伙用同样的手段拐卖了两名智障女子。2009年10月24日下午,武某途经105国道吉州区天玉镇邱家村路段时,路遇智障妇女胡某后设法将其骗上车,被村民察觉报警被抓。
2010年4月9日,武某、曾某分别被新干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和十年零六个月,同时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