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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8 16:41:45
(记者吴林增金宁津实习生苏惠华)"八十多岁的老依姆,丈夫去世,也没有子女,又进不了养老院,现在她生活无法自理该怎么办?”昨日,福清石竹街道旗山村村民打进本报热线反映,该村83岁的孤寡老人陈依妹生活状况让人担心,福清市民政局表示,街道或村委应当给予此类人生活保障。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旗山村,看见陈依妹老人住在一栋窄小的古厝中,古厝木梁柱被侵蚀毁坏,瓦房屋顶部分坍塌。村民钟先生告诉记者,陈依姆没有子女,8年前其丈夫去世后,就剩下她一个人生活在这古厝中,且古厝年久未修,风雨一来就成了危房。
"前几年她生活还能自理,但随着年龄的增大,腿脚开始不灵便,生活自理有困难。”钟先生说,陈依姆还有点老年痴呆,不懂得用钱,有时靠远亲及邻居帮忙做饭,家务事也多由邻居帮忙。"虽然大家都很热心,但治标难治本,老人生活起居需要有人料理,老人是个‘五保户’,理应进养老院。”钟先生说。旗山村村干部张先生证实,陈依妹20多年前就是"五保户”。
记者从石竹街道了解到,该街道是从宏路街道分离出来的。宏路街道原名宏路镇,建有一所养老院,属宏路街道所有,目前收容5名"五保户”老人,但宏路街道一分管民政的倪副主任告诉记者,该养老院没有责任收容石竹街道的陈依姆。倪副主任还说,旗山村随着镇改街道,村民户口也被改为城镇户口,"五保户”只存在在农村,陈依妹原本的"五保户”被改为"低保户”,只能享受民政补贴,进不了养老院。
对此,福清市民政局张副局长表示,随着农村城镇化,"五保户”变成"低保户”,只享受民政补贴,确实进不了养老院,但老人如果生活无法自理,石竹街道及旗山村有责任雇人照顾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