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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8 16:41:50
公司于2008年4月29日披露了2007 年年度报告,2008年5月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材料,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受理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函》,2008年5月16日正式受理本公司关于恢复股票上市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6 年修订本)14.2.13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同意受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本公司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期限内)。
若在规定期限内本公司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本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5月19日